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養貓會買的東西,我一件一件去查

查完六樣之後我發現一個共同的結構:台灣的法規對寵物用品,管的是「不能有什麼」,不太管「該有什麼」。 貓飼料的「均衡營養」寫在法律定義裡卻沒人定義它;貓玩具在法律上根本不算玩具;而「主食罐」「瞬吸」「無穀」這些詞,全都沒有法定意義。 知道這件事之後,你看包裝的方式會不一樣

先講清楚:我家有貓,但實際在照顧的是我姐。我只負責出錢和去玩,所以這裡沒有任何一篇是親測——我不談哪個牌子好用,只做三件事:查法規、找同行評審的證據、整理你在架上能自己檢查的條件。 ⚠️ 而吃進去的東西、身體出狀況,請以獸醫為準——那是專業,不是我查資料就能給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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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知道一件事:這些東西幾乎都沒有標準

我一篇一篇查下來,發現一個共同的結構——台灣的法規對寵物用品,管的是「不能有什麼」,不太管「該有什麼」。知道這件事,你看包裝的方式會不一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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