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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遊日本退稅制度 2026年 11 月要變了:結帳時要先付含稅價(…9527 分潤日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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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退稅制度 2026 年 11 月要變了:結帳時要先付含稅價(官方查證)

2026年8月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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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你 2026 年 11 月之後要去日本買東西,有件事要先知道:

你在店裡不再是直接免稅了。你要先付含稅價,回國前才退。

這不是小改動 —— 它會影響你當天要帶多少錢、刷卡額度夠不夠,以及在機場要多做一件事。

先講清楚:這篇的來源

我直接讀了兩個日本官方頁面:

  • 日本観光庁(觀光廳)的旅行者專頁
  • 国税庁(國稅廳)的制度說明頁

我沒有轉述其他中文整理 —— 因為那樣會把別人的錯誤一起抄進來。查不到的部分我會直接說查不到(這篇有兩個)。

⚠️ 另外要說明:新制到 11 月才上路,現在沒有人實際跑過流程。 所以這篇能給你的是「規則長什麼樣」,不是「實際跑起來會怎樣」。

內容為 2026-08-04 查證。

什麼時候開始?看你哪天刷卡

2026年11月1日購入分から(観光庁)

国税庁的說法是:

令和7年度税制改正により、令和8年11月1日から「リファンド方式」が実施されます

判斷點是「購買日」,不是入境日、也不是離境日。

所以如果你 10 月底去日本、11 月初才回來:

10/28 買的 → 舊制(當場免稅)
11/02 買的 → 新制(先付含稅價)

同一趟旅行可能兩種制度都遇到。

🔴 最有感的改變:你要先掏更多錢

官方原文:

税込価格(課税)で免税対象物品を購入することとなります。出国時の持出し確認後に消費税相当額が返金(リファンド)されることとなります。

翻成白話:

舊制(到 2026/10/31) 新制(2026/11/1 起)
結帳時 店家直接免稅 🔴 付含稅全額
你付多少 未稅價 含稅價
稅金 一開始就沒付 離境確認後才退

實際影響用數字看比較清楚:

買 10 萬日圓的東西(消費稅 10%)

舊制:  當場付 100,000 圓
新制:  當場付 110,000 圓 → 之後退 10,000 圓

那 1 萬圓要先從你的口袋出去。 如果你打算在日本大買,這會影響:

  • 帶多少現金
  • 刷卡額度夠不夠
  • 匯率(先付多、退回來的時候匯率可能不同)

門檻:同店、同日、未稅 5,000 圓

同一店舗における1日の購入額(税抜)が5,000円以上の購入が対象です。

三個條件要同時成立:

  1. 同一間店
  2. 同一天
  3. 未稅金額滿 5,000 圓

⚠️ 這裡有個容易搞錯的地方:「未稅 5,000」不等於「含稅 5,000」

含稅 5,000 圓的商品 → 未稅約 4,545 圓 → 🔴 不到門檻

要買到含稅約 5,500 圓才穩過。

(観光庁有提到特定設施內存在有限度的合併規定,但那是例外不是通則,別預期不同店可以湊。)

90 天內要離境

購入日から90日以内に、出国時に空海港に設置された免税手続用の端末へパスポートを提示し、税関確認を受ける必要があります。

購買日起 90 天內必須離境,並完成海關確認。

一般短期旅遊完全不會碰到這條。但如果你是:

  • 長期停留(打工度假、留學、商務長差)
  • 分次入境、東西先買著

那就要算一下日子。

🔴 退款不是在機場統一領

這點跟很多人的想像不一樣:

返金は各免税店又は委託を受けた返金事業者から行います。詳しくは免税店へお問い合わせください。

退款由「各免稅店」或「該店委託的退款業者」處理。

意思是:

  • 不是在機場一個櫃檯統一退給你
  • 不同店可能有不同的退款方式與時程
  • 官方直接叫你問買東西的那家店

⚠️ 而我要老實說:退款到底是退到信用卡、還是現金、多久到帳,官方那兩頁都沒寫。 所以我不會替你猜 —— 那要等新制上路、有人實際跑過才會知道。

在機場要做什麼

依観光庁的說明:

  1. 出國時到機場/港口的免稅手續端末
  2. 出示護照
  3. 接受海關(税関)確認
  4. 端末顯示綠燈(不需查驗)或紅燈(需要查驗)

🔴 要在託運行李之前做。 買了要退稅的東西,別急著塞進行李箱托運。

另外一個變動:

消耗品の特殊包装は廃止されます

消耗品的特殊包裝廢止了 —— 以前那種封起來、不能在日本境內拆開的袋子,不用了。

⚠️ 兩件事我查不到,所以不寫

這部分我覺得比前面都重要,因為中文圈有文章寫了這兩點,而我在官方頁面找不到:

1.「一般品/消耗品的分類取消了」

観光庁那頁只明確寫了「消耗品の特殊包装は廃止」(消耗品的特殊包裝廢止)。

「特殊包裝廢止」和「分類廢止」是兩件不同的事。 我沒看到後者的原文。

2.「消耗品 50 萬圓上限取消了」

我查的兩個官方頁面都沒有提到這件事


這兩點我不會說別人寫錯 —— 國稅庁另外有一份詳細的 Q&A 文件(令和 8 年 7 月版),答案可能在那裡面,而我沒能讀到。

但在我親自看到原文之前,我只能告訴你「我沒查到」,而不是跟著複製。

如果你正好要靠這兩點做決定(例如打算大量買消耗品),請直接問店家或查國稅庁

所以你該做什麼

如果你 11 月前去:

  • 舊制照舊,不用擔心
  • 但如果會跨到 11 月,注意判斷點是購買日

如果你 11 月後去:

  1. 多帶一點錢或確認刷卡額度 —— 你要先付含稅價
  2. 記得門檻是未稅 5,000,不是含稅
  3. 退稅商品別急著託運 —— 先過海關端末
  4. 買完問清楚這家店怎麼退款 —— 因為每家可能不一樣
  5. 保留憑證,直到錢真的退回來

誠實提醒

  • 這篇是查證整理,不是實際經驗 —— 新制 11 月才上路,現在沒人跑過
  • 所有數字與原文都來自日本観光庁與國稅庁,已標查證日期(2026-08-04)
  • 🔴 兩個細節我查不到就明說查不到(分類是否廢止、50 萬上限是否取消),沒有跟著別人寫
  • 規則可能還會調整,出發前請以日本官方最新公告為準
  • 本文含分潤連結,你透過它訂購我可能拿到佣金、你的價格不變

資料來源(2026-08-04 查證): 日本観光庁 — 免税制度リファンド方式(旅行者向け)国税庁 — 輸出物品販売場制度のリファンド方式への見直し日本観光庁 免税店制度

制度細節可能調整,消費稅率、退款方式與各店作法請以官方及店家當下說明為準。

常見問題

日本退稅制度什麼時候改?
2026 年 11 月 1 日。日本観光庁的旅行者專頁寫的是「2026年11月1日購入分から」——以「購買日」為準,不是以入境日或離境日為準。國稅庁的說法是「令和7年度税制改正により、令和8年11月1日から『リファンド方式』が実施されます」(依令和 7 年度稅制改正,自令和 8 年 11 月 1 日起實施退款制)。所以如果你 10 月底去日本、11 月初才離境,10 月買的東西適用舊制、11 月買的適用新制,判斷點是你刷卡那一天。
新制到底改了什麼?最有感的是哪一點?
最有感的是:你在店裡要先付含稅價。舊制是店家在結帳當下就把消費稅免掉,你付的就是未稅價;新制改成「税込価格(課税)で免税対象物品を購入することとなります。出国時の持出し確認後に消費税相当額が返金(リファンド)されることとなります」——也就是先付含稅全額,離境時海關確認你確實把東西帶出境之後,才退還消費稅那部分。實際影響是你當下要多掏錢:買 10 萬日圓的東西,舊制付 10 萬,新制要先付 11 萬,那筆稅之後才回來。刷卡額度、現金準備都要算進去。
門檻多少?怎麼算?
官方寫的是「同一店舗における1日の購入額(税抜)が5,000円以上の購入が対象です」——同一間店、同一天、未稅金額滿 5,000 圓。三個條件要同時成立:同店、同日、未稅價。所以在不同店各買 3,000 圓是不能合併的(観光庁提到特定設施內有有限度的合併規定,但那是例外不是通則)。要注意「未稅 5,000」跟「含稅 5,000」不一樣——含稅 5,000 圓的商品,未稅大約是 4,545 圓,那樣是不到門檻的。
買完之後有時間限制嗎?
有,而且這是新制裡容易被忽略的一條:「購入日から90日以内に、出国時に空海港に設置された免税手続用の端末へパスポートを提示し、税関確認を受ける必要があります」——購買日起 90 天內必須離境,並在機場或港口的免稅手續端末出示護照、接受海關確認。對一般短期旅客來說 90 天綽綽有餘,但如果你是長期停留、或分次入境的人,這條要注意。
退稅的錢誰退給我?在機場領嗎?
🔴 這是跟很多人想像不一樣的地方:不是機場統一退。官方原文寫「返金は各免税店又は委託を受けた返金事業者から行います。詳しくは免税店へお問い合わせください」——退款由各免稅店、或該店委託的退款業者處理,細節要問你買東西的那家店。所以不同店可能有不同的退款方式與時間,這部分官方要你直接問店家。我查證的兩個官方頁面都沒有給統一的退款時程或方式(信用卡?現金?多久到帳?),所以我不會替你猜。
在機場要做什麼?
依観光庁的說明:出國時到機場或港口設置的免稅手續端末出示護照、接受海關(税関)確認,而且要在託運行李之前處理。端末會顯示綠燈或紅燈——綠燈表示不需要查驗,紅燈表示需要查驗。實務上的意思是:買了要退稅的東西,別急著把它塞進託運行李,先把海關確認做完。另外一個變動是「消耗品の特殊包装は廃止されます」——消耗品的特殊包裝(以前那種封起來不能拆的袋子)廢止了。
聽說一般品和消耗品的分類取消了、消耗品 50 萬上限也拿掉了,是真的嗎?
⚠️ 這兩點我查不到官方原文,所以我不寫成事實。我查了日本観光庁的旅行者專頁與國稅庁的制度說明頁:観光庁那頁只明確寫了「消耗品の特殊包装は廃止されます」(消耗品的特殊包裝廢止),那跟「分類本身廢止」是兩件不同的事;而消耗品 50 萬圓上限是否取消,兩個頁面都沒有提到。中文圈有文章寫這兩點都取消了,可能他們有我沒找到的來源(國稅庁另有一份詳細 Q&A 文件),也可能是推論。在我親自看到官方原文之前,我只能告訴你:這兩點我沒查到,請以官方或店家說明為準。
這篇是你去日本實際退過稅寫的嗎?
不是,而且新制到 2026 年 11 月才上路,現在誰都還沒實際跑過。這篇是查證整理:我直接讀日本観光庁的旅行者專頁與國稅庁的制度說明頁,把生效日、門檻、期限、退款方式的原文抄下來並翻譯。我沒有轉述其他中文文章的整理——因為那樣會把別人的錯誤一起抄過來。查不到的部分我直接寫「查不到」。實際跑流程的細節(退款多久到帳、刷卡怎麼退、哪些店配合哪家退款業者),要等新制上路後有人實際跑過才知道。

這是我 30 天分潤挑戰的一部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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